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拟对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一批公开选择配送企业,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WRYCG-2020-11
二、项目名称:选择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一批配送企业
三、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属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的必须为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及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目录内产品,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及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系统配送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采购文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采购文件。
七、采购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0年8月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采购地点: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九、本采购邀请在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wangcang120.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471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39-4314060
邮 编:628200